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第一条 甲方为农机配件供货商,同意向乙方提供农机配件,乙方同意买受。
第二条 乙方从甲方处进货时需提前向甲方书面提交订单,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中的要求安排交货。订单可以通过传真、邮件、电话等形式提交。
第三条 对于乙方未提交订单,甲方擅自送货的,乙方有权拒收或甲方同意乙方随时退货。
第四条 甲方交付货物时,乙方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3小时内按照订单对产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验收,并签收送货单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该承担运输费用将货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
第六条 乙方在发现的'甲方交付的产品中不符合订单要求的,可以要求退货,但是,乙方人为损害的除外。
第七条 乙方应该与甲方交付货物后 日内付清货款,否则,必须每日支付应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给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