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是行政单位,一般为的派出机关。 事处是市辖区或功能区管委会(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派出机关,受市辖区或功能区管委会领导,行使区或功能区管委会赋予的职权。 事处是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关。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事处,作为派出机关。 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由于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有很多县也相继设置街道作为行政区划单位,渐渐朝"市建制"转变。如2009年9月,湖南沙县撤销星沙镇,设立星沙、湘龙、泉塘3个街道;重都县设有名山街道、山东高唐县设有鱼丘湖街道、广东龙门县设有龙城街道等;2016年浙江省行政区划变更后,德清县设立武康街道、舞阳街道、阜溪街道、下渚湖街道,永嘉县辖东城、南城、北城、瓯北、乌牛、黄田、三江7个街道;2019年贵州册亨县行政区划调整后从原者楼街道析出部分村寨,设置高洛街道。 有些地级市的辖区的行政机构用"区办事处"来代替区职能,如广东东莞莞城区办事处等。此外,很多地区伴随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加快,最具典型的为北京近郊乡镇,这些地区仍旧保留原来的乡镇建制,乡镇加挂"地区办事处"牌子,乡镇以下的区划单位以社区为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八十五条 省、自治区的在必要的时候,经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处属于机关。 事处,是我国乡级行政区街道的管理机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经上一级批准,可以设立若干事处,作为派出机关。街道与乡和镇等同属乡级行政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1种观点: 镇的级别更大。在行政上,乡和镇基本是平级的,实际上镇要比乡在各方面要大得多。一个镇往往会有几到十几个乡组成。乡和镇是同一级别,同为科级,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机构,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在农村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它是党和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乡一般有若干个行政村组成,人口在5千至2万人之间,区域面积相对比镇小,人口比镇少,经济相对薄弱,并以农业人口为主。镇和乡的区别:1、人口成分不一样,虽然管辖对象构成一样,但乡包含的非农业人口比例很低,而镇的非农业人口比例高,这恰恰是乡改镇的一个重要指标。经济总量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乡的经济总量远远低于镇。2、农业经济占比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乡的农业经济占比远远高于镇;镇的经济主要是以工业经济为主。3、人口数量不一样,一般情况下,乡的人口数量远远低于镇;镇的人口要比乡的人口多了好多。4、地理位置镇更优越,比如人们常说的城镇,是城和镇相连;乡镇,是乡和镇相连;从这约定成俗的词组就能看出权来。乡和镇虽然都是一个级别,都在一条板凳上坐着,但是论和城市打交道,镇比乡要近一步。5、范围不同。两者属于同一级别的行政机关。镇和乡一样的级别,镇经济规模比乡大,一般镇委也是高配。乡机构具有和两种职能,领导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6、乡一般的是农村型的建制,以农业生产为主,居民多为农业人口,下设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镇一般的是城市型建制,工、农业生产并重,区域面积较大,人口规模较多,经济发展较好,有一定的工商业区域,下设的除村民委员会外,尚可以设居民委员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开展协同立法。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行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监督债务,监督本级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城乡建设、民政、社会保障、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项目;(四)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五)选举、副,自治区、副,、副,州长、副州长,、副,区长、副区长;(六)选举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院长和人民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七)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八)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议本级和人民、人民的工作报告;(十)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十一)撤销本级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二)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三)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十五)保障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第十二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法律、行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和项目;(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副;(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八)听取和审议乡、民族乡、镇的的工作报告;(九)听取和审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团的工作报告;(十)撤销乡、民族乡、镇的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一)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十四)保障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少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的组成人员。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由它选出的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院长、人民检察长。罢免人民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县委和县的区别:1、职能不同:县委负责党务,研究决策,制定方针;负责行政事务,具体执行的决定。2、性质不同:县委是县一级委员会,属于;县属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3、附属关系不同:县委领导县,县的各项决策、决定受县委统一领导。同一级的和的关系咱们国家各级党和国家机关都是所谓“四套班子”:,,和政协。在四套班子里位居第一位,起领导作用。地方各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县是指管理一个县级行政区域事务的组织的总称,是、省级、地区级与乡镇、村联系的中间环节,是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行政区域。县委是中国党县一级委员会机构的简称,有时也指县委机构的干部,是中国党在我国县一级设立的最高领导机构,统领全县党组织和党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乡、民族乡、镇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省、直辖市的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的决定》 (国发〔2008〕17 号 )(一)加强市县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的重要基础。市县两级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做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处理和化解。市县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加强市县依法行政,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建设,必须把加强市县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第3种观点: 区别是范围不同。两者属于同一级别的行政机关。镇和乡一样的级别,镇经济规模比乡大,一般镇委也是高配。乡机构具有和两种职能,领导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1.一个乡在符合一定标准(以工商业非农人口为主或者经济较好)就会向上级单位,申请改作建制镇,城关(县所在地)是当然的建制镇,建制镇须经省审批(备案)2.导向财政拨款干部待遇机构编制各方面镇都比乡优越,所以乡总是希望乡改镇,就像县希望县改市。乡与镇同为中国最低一级行政区划,行政级别为乡科级。 乡是以农业生产为主,居民多为农业人口,下设村民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 镇是工业农业生产并重,区域面积较大,人口规模较多,经济发展较好,除开拥有一定的工商业区域外,还拥有村民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 乡、镇既同为行政级别中的乡科级,在行政级别上,无分大小。 在中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里面,辖属的乡镇、事处的行政级别要比普通乡镇高一到二级,乡镇、事处的主要领导、乡镇长、事处主任的职级可以高配为副县处、正县处级。乡在中国是县和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域单位,与镇同级,都属于乡科级。乡与镇的区别在于乡的区域面积小,人口规模少,经济发展弱,并以农业人口为主。镇是指县和县市及县级市以下的行政区划基层单位,与乡同级,都属于乡科级。镇和乡的区别在于镇的区域面积大,人口规模多,经济发展较好,以非农业人口为主,并有一定的工业区域。县(县级市)驻地如果在一个镇,那么就被称为城关镇。乡和镇是同级行政单位。主要区别在于规模的不同,包括总人口、非农业人口街区规模、其他经济社会指标等。大致来说镇规模大,人口多,非农业人口比率高、工商业发达。现有标准: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乡所在地非农人口在0.2万人以上,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乡所在地非农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则乡改为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镇是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乡镇是最基层的,乡镇是最基层的,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因此属于国家机关。各级地方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六)保障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七)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乡镇设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长助理,下面一般均有办、工办、农办、财办、土管所、计生办等部门、各部门有相应负责人,办事员。同时,乡(镇)设是乡(镇)的领导核心。下设党建组织、宣传、纪检等机构,实行党对乡镇的领导。2、乡镇一般设、、三个领导机构。内设机构实行“大办制”,将乡镇原有内设机构按相应职能重新合并,成立3-5个综合性办公室,如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乡镇的功能定位,提出乡镇要履行四个方面的职能,即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乡镇政权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础环节,承担着管理辖区内乡村各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职能,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和执行者;乡镇政权处在国家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与广大农民群众直接面对,是党和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在农村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的桥头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中国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开展工作。
第3种观点: 乡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属行政机关性质。乡内容介绍:乡党政机构具有和两种职能,领导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乡主要职责: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2、执行全乡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6、保障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7、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我国《》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地方各级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实行、、、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所以,根据我的描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乡镇是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乡镇是最基层的,乡镇是最基层的,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因此属于国家机关。各级地方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六十一条 乡、民族乡、镇的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六)保障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七)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2种观点: 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都是公务员。机关单位的人员一般分两种:事业编和行政编。基层也有事业编行政、执法机关的人员,并且占用行政编制的属于公务员,不是说要公务员都是所谓的“”公务员最低点级别是办事员,就像是公司做行政工作的一般文员一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报考条件是什么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周岁;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国家机关。乡镇是最基层的,乡镇是最基层的,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因此属于国家机关。各级地方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 第五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分别由、副,自治区、副,、副,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分别由、副,、副,区长、副区长和、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的设乡长、副乡长。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镇设镇长、副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