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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医疗事故可以申请多次医疗赔偿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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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要法律判了,就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是分两次理赔的。但由于保险公司分两次理赔工作量加大,而且为防止内部作案,一般的赔案在电脑系统都设置不能二次赔付,如果要二次赔付需要报较高级别的审批,效率反而更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只要法律判了,就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是分两次理赔的。但由于保险公司分两次理赔工作量加大,而且为防止内部作案,一般的赔案在电脑系统都设置不能二次赔付,如果要二次赔付需要报较高级别的审批,效率反而更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要法律判了,就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是分两次理赔的。但由于保险公司分两次理赔工作量加大,而且为防止内部作案,一般的赔案在电脑系统都设置不能二次赔付,如果要二次赔付需要报较高级别的审批,效率反而更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1种观点: 一、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优点?1、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相当的宽泛。我们在生活中,很可能会遇到一些疾病方面的风险。如果你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是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的重大疾病,都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这就为投保人提供了优厚的医疗条件,让人们在面对重大疾病时,不再谈虎色变。2、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条件相当的简单。在理赔时,只要投保人被医院确诊为患上了重大疾病,并且准备好了相应的理赔材料,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相应的赔偿了。这个流程确实是非常简单的,为得了重大疾病的投保人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3、重大疾病保险的适用人群相当的普遍。应该说,商业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必要的补充,只要大家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并且愿意为自己和家人带来更多的保障,就可以选择投保这一险种,防患于未然了。二、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一次性赔付吗?重大疾病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赔付的。保险公司之所以选用这样的赔付方式,是因为一次性支付保险金,更有利于患病的投保人及时就医,在治疗费用方面得到的解决。三、重大疾病保险如何一次性赔付?重大疾病保险一次性赔付流程如下:首先,当被保险发现自己的身体不适,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如果指定医院的医生确诊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并给出确诊书,被保险人就可以开始申请理赔。确诊书是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有了确诊书,之后的理赔会顺利很多。其次,当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的保障的重大疾病,应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之后,会立即启动理赔流程,并且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在住院前或者住院后报案都可以。最后,就是准备好相关的理赔资料。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住院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收据;2、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3、化验、影像、病理、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准备齐全所有理赔资料,将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要法律判了,就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是分两次理赔的。但由于保险公司分两次理赔工作量加大,而且为防止内部作案,一般的赔案在电脑系统都设置不能二次赔付,如果要二次赔付需要报较高级别的审批,效率反而更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3种观点: 一、重疾险多次赔付是什么?单次赔付的重疾险,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终止,投保人失去了后续的保障。因为患过重疾,存在理赔记录,之后再买重疾险往往会被拒保。与之相对,重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就是得了一次重疾,理赔后保单效力不终止,后续保费不用交了,第二、三次重疾依然可以得到赔付。二、重疾险多次赔付有哪些内容?1.分组多次赔付重疾险可以对不同的重疾在约定次数内进行多次赔付。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将重疾分成多组(一般为2-5组),理赔过一组中的重疾后,该组责任终止,但仍提供其他几组重疾的保障(tips:现在已经有一些重疾不分组的多次赔付重疾险)。例如:某多次赔付重疾险将重大疾病分为A、B、C三组,假如被保险人发生了A组中约定的某种疾病,保险公司支付重疾理赔金,该组重疾责任终止,身故、全残责任终止,保单现金价值变为0,但其他B、C组重疾责任依然有效,若一定时间后,罹患B、C组的重大疾病,继续理赔。2.时间间隔除了病种分组,另一个影响重疾多次理赔的因素就是发病时间间隔。多次赔付重疾险,在第二次、第三次赔付中,一般会有一个间隔期和生存期。间隔期是指第一次重疾和第二次重疾之间、第二次和第三次重疾之间的时间间隔,一般为1年或180天。3.赔付顺序赔付的优先级排列大概是这样:重疾=死亡=全残=疾病终末期>轻症疾病有些多次赔付重疾险,在首次赔付重疾保险金后,还有其他次重疾赔付的机会,合同依然有效,但会规定死亡、全残、疾病终末期和轻症疾病责任效力终止;有的险种重疾和轻症是分开的,重症赔付并不影响轻症次数,但这里的轻症是除去“和已赔付重症相对应的轻症”。4.多次赔付的概率我们来考虑下重疾多次赔付实际用得上的概率有多大。首先,相同病种的复发和转移还是非常常见的,比如癌症,在手术5年后复发或转移率高达90%。这种多次赔付重疾险是不赔的,因为是同一病组。其次,国家癌症登记中心的数据显示,中国癌症患者5年存活率仅30.9%。当然不同重疾后存活率会不同。有多少人能从第一次重疾中存活并触发二次重疾?这么说吧,第二次确诊的是同一组别的,不赔;第二次确诊没达到发病时间间隔要求,不赔;第二次确诊没有满足确诊后存活多少天的要求,不赔。而要达到二次确诊的前提是,初次确诊后顺利存活。没有这个前提,以上假设统统没有意义。三、重疾险单次赔付与多次赔付的选择1.对于预算比较充足的人。有经济条件已经先跨出了一步,因为多次赔付的重疾费率往往比单次赔付的重疾高3-4倍以上,因此需要有足够的经济支撑;2.如果你有家族病史。家庭成员都曾罹患过不同的重疾,那么自己得1种以上大病的概率也会高,投保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比较必要;3.考虑给孩子买。家庭有条件的情况,可以给孩子考虑选择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毕竟孩子未来的路还很长,各种可能性都有。4.有特殊心理需求的人有些人天生没有安全感,因此需要给予足够的保障。如果你的预算一般。不建议购买,大人选择一次性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就可以了。多次赔付比单次赔付要贵快一半了,其实可以把精力集中在首次单次的重疾赔付上,在合理搭配其他消费型的产品,也可以把保额做高,把保障做足。毕竟第一次重疾是否能够战胜病魔还未知,一年后再得另外一种重疾更加是小概率事件。

第1种观点: 一、重大疾病保险有哪些优点?1、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相当的宽泛。我们在生活中,很可能会遇到一些疾病方面的风险。如果你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只要是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金额巨大、持续时间长的重大疾病,都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这就为投保人提供了优厚的医疗条件,让人们在面对重大疾病时,不再谈虎色变。2、重大疾病保险的理赔条件相当的简单。在理赔时,只要投保人被医院确诊为患上了重大疾病,并且准备好了相应的理赔材料,就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相应的赔偿了。这个流程确实是非常简单的,为得了重大疾病的投保人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3、重大疾病保险的适用人群相当的普遍。应该说,商业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必要的补充,只要大家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并且愿意为自己和家人带来更多的保障,就可以选择投保这一险种,防患于未然了。二、重大疾病保险可以一次性赔付吗?重大疾病保险是可以一次性赔付的。保险公司之所以选用这样的赔付方式,是因为一次性支付保险金,更有利于患病的投保人及时就医,在治疗费用方面得到的解决。三、重大疾病保险如何一次性赔付?重大疾病保险一次性赔付流程如下:首先,当被保险发现自己的身体不适,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如果指定医院的医生确诊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合同规定的重大疾病,并给出确诊书,被保险人就可以开始申请理赔。确诊书是日后向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有了确诊书,之后的理赔会顺利很多。其次,当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的保障的重大疾病,应该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之后,会立即启动理赔流程,并且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一般情况下,被保险人在住院前或者住院后报案都可以。最后,就是准备好相关的理赔资料。重大疾病保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住院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和医疗费用收据;2、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3、化验、影像、病理、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准备齐全所有理赔资料,将有效提高保险公司的理赔速度。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只要法律判了,就可以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赔偿的。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是分两次理赔的。但由于保险公司分两次理赔工作量加大,而且为防止内部作案,一般的赔案在电脑系统都设置不能二次赔付,如果要二次赔付需要报较高级别的审批,效率反而更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3种观点: 一、重疾险多次赔付是什么?单次赔付的重疾险,被保险人一次患病得到理赔后,合同终止,投保人失去了后续的保障。因为患过重疾,存在理赔记录,之后再买重疾险往往会被拒保。与之相对,重疾多次赔付的重疾险,就是得了一次重疾,理赔后保单效力不终止,后续保费不用交了,第二、三次重疾依然可以得到赔付。二、重疾险多次赔付有哪些内容?1.分组多次赔付重疾险可以对不同的重疾在约定次数内进行多次赔付。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将重疾分成多组(一般为2-5组),理赔过一组中的重疾后,该组责任终止,但仍提供其他几组重疾的保障(tips:现在已经有一些重疾不分组的多次赔付重疾险)。例如:某多次赔付重疾险将重大疾病分为A、B、C三组,假如被保险人发生了A组中约定的某种疾病,保险公司支付重疾理赔金,该组重疾责任终止,身故、全残责任终止,保单现金价值变为0,但其他B、C组重疾责任依然有效,若一定时间后,罹患B、C组的重大疾病,继续理赔。2.时间间隔除了病种分组,另一个影响重疾多次理赔的因素就是发病时间间隔。多次赔付重疾险,在第二次、第三次赔付中,一般会有一个间隔期和生存期。间隔期是指第一次重疾和第二次重疾之间、第二次和第三次重疾之间的时间间隔,一般为1年或180天。3.赔付顺序赔付的优先级排列大概是这样:重疾=死亡=全残=疾病终末期>轻症疾病有些多次赔付重疾险,在首次赔付重疾保险金后,还有其他次重疾赔付的机会,合同依然有效,但会规定死亡、全残、疾病终末期和轻症疾病责任效力终止;有的险种重疾和轻症是分开的,重症赔付并不影响轻症次数,但这里的轻症是除去“和已赔付重症相对应的轻症”。4.多次赔付的概率我们来考虑下重疾多次赔付实际用得上的概率有多大。首先,相同病种的复发和转移还是非常常见的,比如癌症,在手术5年后复发或转移率高达90%。这种多次赔付重疾险是不赔的,因为是同一病组。其次,国家癌症登记中心的数据显示,中国癌症患者5年存活率仅30.9%。当然不同重疾后存活率会不同。有多少人能从第一次重疾中存活并触发二次重疾?这么说吧,第二次确诊的是同一组别的,不赔;第二次确诊没达到发病时间间隔要求,不赔;第二次确诊没有满足确诊后存活多少天的要求,不赔。而要达到二次确诊的前提是,初次确诊后顺利存活。没有这个前提,以上假设统统没有意义。三、重疾险单次赔付与多次赔付的选择1.对于预算比较充足的人。有经济条件已经先跨出了一步,因为多次赔付的重疾费率往往比单次赔付的重疾高3-4倍以上,因此需要有足够的经济支撑;2.如果你有家族病史。家庭成员都曾罹患过不同的重疾,那么自己得1种以上大病的概率也会高,投保多次赔付的重疾险比较必要;3.考虑给孩子买。家庭有条件的情况,可以给孩子考虑选择多次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毕竟孩子未来的路还很长,各种可能性都有。4.有特殊心理需求的人有些人天生没有安全感,因此需要给予足够的保障。如果你的预算一般。不建议购买,大人选择一次性赔付的重大疾病保险就可以了。多次赔付比单次赔付要贵快一半了,其实可以把精力集中在首次单次的重疾赔付上,在合理搭配其他消费型的产品,也可以把保额做高,把保障做足。毕竟第一次重疾是否能够战胜病魔还未知,一年后再得另外一种重疾更加是小概率事件。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是有着直接的关系,理赔次数越多,则需要缴纳的保费也会增加。当然,由于地区不同,保险公司不同,则相应的也会有所不同,次数与保费的关系不同。在车险理赔时,要按照车险理赔的流程,遵守相应的规则,来完成车险的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 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2种观点: 一、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对于交强险来说,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3、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30%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0%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30%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对于商业车险来说,如果您的报赔次数低于三次或者报赔金额不是特别高,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到次年保费。对于保费优惠,则各家保险公司都有不同,具体信息您可以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咨询。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出险次数影响保费是要看保险公司和地区的,同一个地方有的保险公司出险两次价格不会涨,但是有的出险一次就涨,同一家保险公司不同地方的不一样,折扣也不一样的,保费上浮与理赔次数和理赔金额都有关系,次数越多保费肯定越贵,而且同样一次理赔,理赔金额1万和30万的对保费的影响也是不一样的。二、车险理赔的流程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48小时内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到现场判定你的痕迹是否相符,如果相符,一般都是认可的。你将车驶离事发地点不远处,仍然是可是根据现场高度、痕迹这些测量的,不会有什么影响。但要在保险公司规定的报案时间内报案,如果报案迟了,就有可能会加扣部分免陪。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出险:发生事故。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痕迹是否相符,是否是真实。定损: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店、定损中心去定损。核价: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后期核定损失,看实际修理或更换配件的价格是否合理。核损:根据查勘、核价给出损失综合定论。核赔:通过以上环节后,提供相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索赔申请书、交警证明等)拿到保险公司柜面。核赔再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如果证件有效,事故真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到核赔环节就可以结案了。支付:结案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了。

第3种观点: 车损险出险一次保费会上涨,但是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一、脱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脱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处理流程如下:1、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2、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3、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4、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5、前往交警队结案,拿回被扣的证件;6、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送到保险公司理赔部;7、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交通事故中车辆责任判定方法如下: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二、交强险逾期有影响吗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过期一天的影响,出险引起的费用自己承担,另被交警查到要扣车罚款。三、肇事司机逃逸保险公司是否要承担赔偿保险公司一般情况下会拒绝理赔,但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会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门制定。

第1种观点: 我国法律对医疗事故二次手术赔偿有明确的规定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2种观点: 依照法律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相比分期计算、分期支付的方式,后者较为准确,但是操作较难,患者和医疗机构感到不方便,同时容易使医疗事故久拖不决。目前许多地方推行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一部分或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公司支付一般也为一次性计算和支付。因此医疗事故赔偿费用一次性结算虽然可能不太准确,但是简便易行,符合处理医疗事故及时、便民的原则。一、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有哪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交通费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九、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二、医疗事故全责赔偿标准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能。1、无论是工伤保险基金或是交通事故侵权人,只要一方支付了医疗费,受伤职工不能从另外一方重复获得医疗费赔偿。2、交通事故和医疗事故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治疗过程中造成医疗事故的,交通事故赔偿和医疗事故赔偿可以同时主张,依据各自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一、美容院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美容院出现医疗事故,对患者人身健康及生命造成损害的,同样也需要承担医疗事故侵权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标准金额和赔偿种类需要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具体规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二、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单位应该补偿多少(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己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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