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征信黑名单上的人员采取的行为包括:1、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2、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3、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4、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5、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7、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8、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9、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10、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11、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12、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3、出入境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和利益,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六)法律、行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三、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是不能出国打工的。失信被执行人能被强制执行的包括: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出入境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提出申请。执行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3种观点: 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出国。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