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 承担保证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规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