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房屋过户登记无需经过认证。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取得和变更,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和证明,核对不动产权利的内容,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不动产登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权利的来源、内容、变更等情况,对不动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未经判决、裁定认定的不动产权利转让、变更登记,不影响登记机构对该不动产权利的核查、登记和证书的发放。
3.《物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构登记不动产权利,应当根据法律、行规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核对不动产权利的来源、内容、变更等情况,审查其合法性和真实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证明负责。
综上所述,房屋过户登记需要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机构会根据相关规定核查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发放登记证书。无需经过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