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性质组织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是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之一的行为。
一、涉恶犯罪如何认定
从以下要件认定涉恶犯罪:
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秩序。
2、实施了组织、领导性质的组织,包庇性质的组织等行为。
3、行为人为一般主体、外国人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入境发展组织罪,是指境外的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二、充保护伞是什么罪
充保护伞可能涉嫌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
(1)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2)对于成立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罪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