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需要,客户只要提供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和账号就可以开具专用,不需要提供其他信息。可以参考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