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介绍了认缴制注册的公司在注销手续中需要满足的条件和流程。主要思想是,公司在注销前需要解决债务和纠纷,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应的表格和文件。公司清算组织和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被宣告破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解散事由出现时,也可以作为注销公司的条件。
法律分析
在认缴制注册的公司中,如果公司没有负债,且认缴期没有到期,那么公司需要将认缴的资金全部缴纳完才能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存在债务或其他纠纷,则需要先解决这些债务和纠纷,才能提交注销申请。详细的注销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④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结语
在认缴制注册的公司中,如果公司没有负债,且认缴期没有到期,那么公司需要将认缴的资金全部缴纳完才能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存在债务或其他纠纷,则需要先解决这些债务和纠纷,才能提交注销申请。详细的注销流程如下:
1. 公司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 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 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 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①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②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④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⑤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⑥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⑧法律、行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公司在注销前存在债务或其他纠纷,则需要先解决这些债务和纠纷,才能提交注销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三节 破产程序的终结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六条 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章 管理人 第二十 管理人经人民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