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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来源:百家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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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违反条款及处罚依据

序号

案由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1

盗伐林木案(立木蓄积不足0.5m

?、幼树不足20 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

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第一款:1、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 倍的树木;2、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3、并处盗伐林木价值3 倍至5 倍的罚款。

盗伐林木案(立木蓄积0.5m?以上、幼树20 株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

条第三款和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第二款:1、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 倍的树木;2、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3、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 倍至10 倍的罚款。

2

滥伐林木案(立木蓄积不足2m?

幼树不足50 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

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1、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 倍的树木;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 倍至3 倍的罚款。

滥伐林木案(立木蓄积2m?以上、

幼树50 株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

十二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1、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 倍的树木;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 倍至5 倍的罚款。

3

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

十三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3、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

毁坏林木案(非法开垦、采石、

采砂、采土、采种、采脂、挖笋、

掘根、剥树皮、过度修枝或者以

其他方法毁坏森林、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

十三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补种毁坏株数1 倍至3 倍的树木;3、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 倍至5 倍的罚款。

5

擅自开垦林地案(对森林、林木未造成毁坏或被开垦的林地上没有森林、林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

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或《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处非法开垦林地每平方米10 元以下的罚款。

6

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木材案(含加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1、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

法所得;2、并处违法所得2 倍以下的罚款。

7

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1、责令限期恢复原

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 元至30 元的罚款。

8

逾期占用林地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1、责令限期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 元至30 元的罚款。

9

非法运输木材案(无木材运输证

运输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

十七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1、没收非法运输的

木材;2、对货主可以并处非法运输木材价款30%以下的罚款。

非法运输木材案(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

十七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没收超出部分的木材。

非法运输木材案(运输的木材树

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没收其不相符部分的木材。





不符又无正当理由)



非法运输木材案(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

十七条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

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1、没收非法运输的

木材;2、并处没收木材价款10%50%的罚款。

10

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款:1、没收运费;2、并处运费1 倍至3 倍的罚款。

11

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为

其他林种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1、收回经营者所获取的森

林生态效益补偿;2、并处所获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 倍以下的罚款。

12

非法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

十四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 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13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案

《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罚款(单位1~5 万);《森林防火条例》第53 条:除依

据本条例第50 条追究法律责任外,可以责令责任人补种树木。

14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
物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轻微不需要判处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十六条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办法》第二十九条: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或违法所得,吊销特许猎捕证,并处相当于猎获物价值10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得物的,并处10000 元以下的罚款。




15

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或《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办法》第三十条: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一、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八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猎获物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

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十第一款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第三十三条: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处以罚款的,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植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以1000 元以下罚款。

17

非法出售/收购/加工/运输/携带/邮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案(非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办法》第二十三条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办法》第三十三条:1、没收

实物和违法所得;2、并处以相当于实物价值5~10 倍的罚款。

备注:1.以上表格“案由”栏中,括号内容不属案由;
2.选择性案由,如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案,应结合具体案情选填“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的林木案”或“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滥伐的林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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