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合肥市阜阳北路“ 项目 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是甲方合法开发建设的商住项目,已依法取得该物业开发、销售所需的相应文件及手续(见附件)。甲、乙双方就乙方买断销售由甲方开发的 “ 项目 栋物业”商住楼有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断销售范围:位于合肥市阜阳北路 号的“ 项目 栋物业”地下 层,地面 层,共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一~四层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住宅 ~ 层为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预测测面积,如预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下称实际面积)为准。
二、双方商定该商业用房的包销价格为一次性包死的固定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
三、双方商定包销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办理完产权分户登记手续止。在买断销售期内,乙方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的商业用房享有依法自主销售的权利,同时甲方在此期限内不再对该物业。
四、包销房款的支付:
五、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若逾期不超过 天,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若逾期超过 天的,合同终止,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由乙方赔偿损失。
六、买断销售期内乙方可以甲方名义对外销售该物业,具体预售或销售合同由具体买受人与甲方签订;期满该物业未售出部分,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买断包销价格购买并在包销期满后一个月内向乙方付清余款结算完毕。
七、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的的有关规定,将验收合格的上述商业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2. 但如遇下列材料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或变 更协议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 定,县级以上规划、文物、环保等主管部门采取行政措施或遇到重大技术问题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但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3)旧城改造 中原有管线作重大改造时,需市政等单位实施而导致开发建设工期延长的。
甲方逾期交房的:若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的. 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逾期超过 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 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3.甲方保证该商业用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商业用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交付使用的商业用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见附件)的标准。达不到标准的,乙方有权要 求甲方修复以达到标准或赔偿装饰、设备差价;
5.甲方应当在该商业用房支付使用的 日内,将办理权属(包括契约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 权证)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售楼处及相关办公设备移交乙方使用,并安排销售对接人员、财务人员、备案办理、银行按揭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7.甲方在收到具体买受人全部房款后7个工作内,将房款与买断包销价款差额部分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八、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乙方应依约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应付款项;
2、乙方自行负责该物业的物业管理 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所买断包销的物业仅作商住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业用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协议及其附件另由 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与该商业用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九、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本协议双方不得向任何与本次合作行为不发生直接关联的第三方泄露任何在本次合作中获悉的有关对方公 司的秘密信息和文件资料。
十、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 解决。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双方另行补充约定。对本协议所作的补充、修改及修正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旦达成,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四、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乙方自愿购买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易房屋具体情况
1、房屋地址:_______市_______省(区)_______街道_______小区_______栋_______单元_______号。
2、房屋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交易房屋价款及给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万元)。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给付甲方购房定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3、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款,乙方还应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
4、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更名手续当天,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_______元。
第三条 税费承担及合同备案
1、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更名等行为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交易税费、更名所产生的费用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更名等手续,交由九江市房产局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乙方负责办理,上述两份合同约定不同之处,以本合同为准,且因备案合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备案合同造成双方买卖行为无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在交房当日将水、电等费用结清。
3、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配合乙方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给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付,甲方双倍返还收取乙方的定金。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第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出卖人: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
买受人:签订地点:六盘水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
规格质 量交(提)货时间、数量(万吨)
全年
合计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混煤①挥发份(vdaf):野马寨22%、裕民37%;②硫份<2%;③途耗1.2%。
备注:具体发货数量视出卖方生产情况、铁路运输情况及买受人预付款情况而定。合计:111111
二、交(提)货方式:发站交货,销方代办铁路运输。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以出卖人过衡及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买受人进行验收。如出现质量问题,买受人应在收到货物后3日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卖出方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共同采制化,以共同采制化结果为结算依据。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一)优混煤: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二)普混ⅰ: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500大卡/千克≤qnet,ar<4700大卡/千克,以4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三)普混ⅱ: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300大卡/千克≤qnet,ar<4500大卡/千克,以43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四)普混ⅲ: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4000大卡/千克≤qnet,ar<4300大卡/千克,以40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五)普混ⅳ: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700大卡/千克≤qnet,ar<4000大卡/千克,以37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六)普混ⅴ:发站车板交货价:元/吨、3500大卡/千克≤qnet,ar<3700大卡/千克,以3500大卡/千克为基准,每升1大卡/千克加0.1元/吨;
合同执行期从xx年7月16日至xx年12月31日止。如遇国家或对煤炭系统性增支因素调整,造成成本增加或市场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销方凭票和铁路运、杂费票据结算,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六、双方责任:双方各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运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影响,出卖人无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向出卖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出 卖 人买 受 人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贵州水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法定代表人:王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六盘水市凉都宫支行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双赢"的原则,就包销商品房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销售项目概况:
1-1、名称:华安·城市公寓(暂定名,最终命名由乙方提供,甲方审定)
1-2、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四方坪
1-3、项目的技术参数:
(1)总用地面积:10119㎡
(2)有效用地面积:6309·5㎡
(3)总建筑面积约为:50000㎡左右,其中塔楼住宅面积35000㎡左右,最终以房产管理局交房时的测绘面积为准。
(4)总高度≤100M
(5)容积率:7.0左右
二、包销范围及代理方式:
双方商定包销范围为塔楼住宅部分(扣除甲方自留销售物业).双方商定由乙方以底价包干,超出底价部分作为乙方的销售代理费的形式包干进行销售,具体合作方式按本合同约定.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3-1、项目策划主要内容:
(1)结合总体市场、区域市场、同类物业的调查研究,判断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各方状况,分析本项目的市场定位和目标消费者定位:
(2)针对项目进行整体分析,确定项目的开发理念、主题概念、主题意象、案名、功能定位、户型定位、风格定位、(来自:)区域市场定位;
(3)对本项目提出工程进度建议、工程形象展示建议、园林景观规划建议、户型展示及样板间设计要求、会所规划要求建议、配套与
物业管理服务建议等。
3-2、项目营销推广主要内容:
(1)营销推广总策略及实施
(2)形象包装展示及实施
1)展示中心包装设计建议及实施
2)样板间选择及设计要点建议及实施
3)示范环境设计要点建议及实施
4)营销线路包装建议及实施
5)项目CI形象策划及实施
(3)广告宣传及创意及实施
1)媒体组合策略要点及实施
2)广告发布及实施要点及实施
3)广告主题及诉求点组合要点
4)价格形象设计及模型制作
(4) 价格定位及推广
(5)总体营销推广费用预算及实施
(6)阶段性营销活动
3-3、营销代理主要内容包括:
(1)策划方案执行及整体计划控制
(2)销售目标及进度安排
(3)销售价格策略(含定价原则、付款方式、各阶段价格调整策略、集团客户购买方式等)
(4)建立营销方式、营销体系及组织架构
(5)销售现场及销售道具准备
(6)销售代表培训
(7)销售现场管理
(8)销售人员管理与考核
(9)销售控制管理及策略(价格表、销控总表、销售进度表、销售统计等)
(10)销售阶段总结与反馈
(11)销售广告评估
(12)客户跟进服务及建立客户档案
(13)阶段性营销方案调整
(14)各阶段促销活动的建议与实施
(15)尾房销售策略建议与实施
四、合同期限:
双方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负责审查并确认乙方制定的策划方案、广告创意方案、营销定位、推广方案、价格方案等,未经甲方确认乙方不得单独实施。
5-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5-3:甲方须如期保证工程进度,因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给销售带来影响由甲方负责。
5-4:甲方负责办理银行按揭、房产证、现场收款(含购房定金、签约金等现金的收取)合同盖章以及代理费结算等工作。
5-5: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有关销售一空的法律文件。
5-6:甲方提
供售楼部(100㎡左右)的毛坯用房。
5-7:甲方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格,其营业执照及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
5-8:甲方在房屋功能,平面尺寸、开间朝向,层高等相关技术指标有变化时应书面及时通知乙方 ,由乙方告知客户,并共同协商相关事宜。
5-9:甲方负责按房产管理局的要求购置"网上签约"所需设施设备及相应软件等。
5-10:甲方同意大楼外装修和楼内公共部分装饰达到相当于三星级酒店标准(不含室内精装和空调)。方案双方另定。
5-11:甲方负责该楼物业管理公司在20 年12月底前确定,力争与乙方销售部组建同时到位。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负责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第3-1、3-2、3-3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以上全部费用。
6-2:乙方承担销售广告、媒体、礼仪及促销推广活动费用,相关内容须经双方签字认可,以上总费用≥销售总额的'1。5%,包含在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乙方制定相关的工作时间进度交甲方审定并遵照执行。
6-3:代表甲方以甲方名义与购房客户签订该项目的《认购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由甲方或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人选确定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签字盖章。非甲方所派负责人同意,乙方不得与购房客户修改甲方审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任何条款,自行承担未经甲方或甲方所派专职负责人同意修改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4:乙方实行例会制,每周书面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并积级配合甲方及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6-5:乙方负责及时递交有关购房者的资料。办理业主在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抵押他项登记等手续,相关费用按规定承担。
6-6:乙方在工作服务过程中不得损害甲方利益。应充分了解本案的各项功能,在销售过程中如实告知业主,如由于乙方未如实告知引起的纠纷及赔偿,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6-7:乙方负责售楼部(含样板房)的设计及室内装饰、铁门或玻璃门、展览板、广告招牌、空调、水电费、电话等相关手续、设备及费用。负责办理售楼部的临时营业执照,承担相关费用,并负责营销现场办公费用及营销相关人员工资和费用。以上费用包含在乙方的销售代理费中。
6-8:乙方受托的策划权及销售代理权不得转包分包。
6-9:乙方不得按低于双方制定的底价表销售,若有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6-10:乙方对本案的市场调研报告、产品及市场定位报告、设计方案修改、全案策划书(概要)等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交甲方审定。并配备2名专职人员参与甲方前期营销调研工作。后续工作按审定的策划方案及工作计划进行。
6-11:负责按时通知业主交纳相关款项,在甲方交房时负责业主剩余房款及应由业主缴纳税费的催缴工作,在业主未缴清以上款项前,甲方不予交房。
七、保密原则:
双方同意无论向对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信息、情况及相关文件均系商业机密文件。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提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
八、项目进度:
年月动
工,年月底前开展销售推广工作,年月交楼,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再行协商。
九、包销价格、自留销售物业及销售代理费结算和支付:
9-1:包销价格:
(1)塔楼住宅部分平均底价为:2800元/㎡(甲方自留销售物业除外)
(2)实际销售单位超出底价部分200元/㎡(即2800元/㎡-3000元/㎡内)为乙方所得销售代理费。
(3)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超出3000元/㎡部分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4)一、二、三层商业裙楼及车位的销售由甲方根据具体的情况,另外以书面文字通知乙方后进行销售,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以上价格为平均价,具体分层分户价格,乙方制定后报甲方批准后执行,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另因设计面积变更,则包销面积作相应变更。
9-2:甲方自留销售物业:
甲方本着照顾职工利益出发,经甲、乙双方同意,本项目第14、15层及顶层作为甲方内部销售处理,销售单价由甲方自定,不计算乙方销售代理费,也不列入乙方销售进度,该部分物业的全部销售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9-3:销售费用结算及支付:
(1)双方约定每完成包销总面积的10%,进行结算一次,经双方书面确定后,三日内按甲方付款程序由乙方开具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付购房款的,以资金到位85%以上纳入结算,分期付款的须购房资金到位50%以上方可纳入结算。银行按揭的需在业主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后方可纳入结算。
(2)退房处理及定金罚没:若业主购房悔约,所没收履约保证金双方各收50%。
十、销售进度及销售资金回笼:
在甲方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乙方按如下销售进度和比例完成销售目标:
第一阶段:在预售证下达后一个月内,完成销售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25%。
第二阶段:在主体工程封顶后一个月内完成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60%。
第三阶段:在工程竣工验收(指质检站、设计院、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勘测单位的联合验收,以下同)后一个月内,完成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92%。
第四阶段:在工程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销售目标比例不低于项目总包销面积的97%。
以上各阶段销售指标是指完成单个客户的购房合同签定、首付款付清以及按揭客户提供齐备的按揭资料。
十一、保证措施:
乙方包销该项目向甲方交付保证金(又称定金)200万元,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100万,另100万在取得施工许可证三日内支付。
十二、税费承担:
在平均底价以内的甲方营业税由甲方承担,超出底价以上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分成部分各自承担,由甲方代缴代扣。乙方自身的营业税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可进入甲方成本的合法有效的代理费、本项目发生的广告费及装修建材费的正式,金额不低于甲方支付的代理费。
十三、保证金的返还:
甲方同意在乙方完成97%的总体销售目标时,返还保证金。如剩余少量房面积(≤3%),销售实在困难,甲方按分层分户底价表中的底价的9。5折作价抵乙方保证金,若保证金不足,则由乙方补齐,房屋交由乙方处置,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如在约定的进度内提前完成销售目标,则保证金提前返还。
十四、违约责任及奖罚措施:
14-1:任何一方违约
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14-2:甲方延期支付代理费,应支付拖欠代理费延时期间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罚息。
14-3:如因甲方资金、工程质量、拆迁、地下文物、报规报建或其他原因影响乙方销售期限或使乙方包销工作无法实施,期限相应顺延。但最长不超过四个月,若超过四个月双方协商可解除合同,甲方负责乙方用于此项目开发的所有票据的直接费用,并退还所交销售保证金。
14-4: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销售进度和期限履行义务,除应自行承担相关营销费用外,按如下原则承担违约责任:
1)第一阶段未按约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计取该阶段代理费,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50万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2)第二阶段未按约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计取该阶段代理费,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80万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3)第三阶段未按约完成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计取该阶段代理费,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违约金100万元,从保证金中扣除。
4)第四阶段未按约完成的,乙方的150万元销售保证金及应收代理费作为购买未销售的商品房购房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层分户底价表价格计算,多退少补。
14-5:乙方不按约定时间支付销售保证金,如超过七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4-6:乙方未经甲方审定同意的对外广告宣传资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14-7: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取售房及认购金,否则除应立即返还外,还就支付截留或挪用期内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的罚息。
14-8: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提前一个月以上完成第四阶段任务,甲方给予乙方不少于30万元的奖励,如提前三个月以上甲方给予乙方50万元奖励。
十五、负责条款:
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免除责任,履约期相应顺延或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时,甲方返还乙方销售保证金。
十六、其他:
16-1: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如需提供精装修成品房给业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16-2:本项目户型设施定位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将设计思路报甲方审定。
16-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定盖章并收到乙方交纳第一批100万元保证金(定金)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定: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______台。
车辆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
应就对账方式、确认形式,以及付款时间、开具等事项进行约定,以防双方在实际履行过程产生分歧,甚至诉讼纠纷。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1、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____%车款订金。
2、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运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2、提车方式:
风险提示:
一般货物毁损、灭失风险随货物所有权转移面转移,属于动产的货物在所有权交付时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供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需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签名样本)。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3、交车地点: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售、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
风险提示:
应对送货、签收、验收事项进行约定,特别是在发货人或收货人为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第三人时,一定注意留存发货单、签收单等交易凭证并备注,以防另一方在结算、支付货款、发生质量问题时不承认存在前述交易。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验收方式:由乙方派人到甲方仓库验收或委托甲方代为验收,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为___________市区域内独家经销,本公司在此区域内不设第二家经销,如发生同类产品由其它区域向乙方区域供销,由乙方提供确实证据,甲方按规定向乙方补偿_____元/辆。
2、甲方保证款到指定帐户后____天内发货,并不断推出新品、精品,以保证乙方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和求得较好的经营利润,甲方提供必要的广告宣传资料。
3、甲方严格质量管理,并严格履行产品承诺,协助乙方做好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4、甲方提供乙方三包件,按甲方厂价配件价格__________配件,用于三包配件调换,在甲方规定以外的配件和易损坏的不予退换,由乙方自行购买。
5、乙方保证专销_____线电动车一个品牌,如有销售其它厂家品牌电动车,甲方有权不提供三包配件,一切后果有乙方负责。
6、甲、乙双方实行出厂基础价结算(不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自理,(也可委托甲方代办运输,提货地点在甲方仓库,如有缺货,甲方负责追查)。
7、服务中一年内,每月销量_____辆,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周转电动车一辆,销量数超每月_____辆另加服务电动车一辆。
8、乙方所辖区域,空白点连续两个月无_____线电动车销售或连续两个月没完成合同数量平均指标的,甲方有权将空白区域另找经销代理,乙方对该区域经销权亦自动失去。
9、乙方确保全年合同期内销售_____线电动车系列每月_____辆,全年______辆。
10、乙方应负责具有备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相关问题的处理能力,积极、稳妥、方便、及时地帮助用户解决实际问题,确因产品质量所异议引起的投诉及法律纠纷,严格按照产品三包规定及有关售后服务三包配件和相关的手续进行操作,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为甲方提供产品改进依据。
11、乙方在甲方仓库高的配件,必须符合甲方三包规定进行以旧换新,不到位的配件先交同等价值资金,乙方如欠配件款必须在____个月内与甲方结清。
12、乙方零售在所销售电动车过程中,必须给用户安装、调试、填妥三包手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严禁原包装串装,否则由此造成的恶性窜车责任由乙方单位负责并处以罚款_____元/辆,情节严重的取消经销资格。
13、乙方必须将每月至____日止的销售数量、车型、库存在____日之前按时传真至甲方销售公司,以便了解市场销售情况及动态,及时反馈当地____线电动车竞争车型和价格。
第七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双方及时进行财务清算,并结清在合作期间的一切财务往来货款。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因市场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并及时产生相关补充协议。
第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为____年。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由甲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九条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
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另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因此,建议交由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依法起诉。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其他: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邮箱:__________。
3、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4、乙方应承担产品使用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5、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洪水、暴风、雨、地震、火灾等)以及其它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情况致使交货延迟或不能交货,甲方对此不负责任,但需以书面方式或其他方式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交详尽的延误原因及资料。
6、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风险提示:
对于一些常年合作的供销企业,每次供货都签订合同是件很繁琐的事情。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常年销售合同,以消除前述烦恼。
但是,即使签订了常年销售合同,考虑到每次购销的产品规格、价格、数量均不相同,每次交易的具体事项是以经双方签字确认的订单为准,因此,应特别注意留存交易凭证及货款结算凭证并妥善保管。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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