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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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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决胜全面小康是我县贯穿今年始终的中心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宣传工作,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深刻理解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推动,广泛宣传,把宣传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全社会营造决胜全面小康的良好氛围,组织成立全面小康达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创建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切实营造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氛围,有力有序地推动达标创建工作开展。

  二、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方式

  加强宣传工作是深入开展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公众满意度、认可度的有效方法。为此,局拟订了详实的宣传内容,采取了合适的宣传方法,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具体内容和方法是:

  (一)一季度宣传专题——小康是什么?

  1、宣传内容:小康是什么?县委、县关于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

  2、宣传方式:(1)组织局机关人员学习县委县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有关文件精神;

  (2)在局机关设立宣传窗口,进行专题宣传;

  (3)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宣传活动和集中销毁假劣药械活动;

  (4)打击寄递假劣药品法治宣传进乡村主题宣传;

  (5)印制宣传彩页。

  3、参与科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其他科室配合。

  (二)二季度宣传专题——我为小康做什么?

  1、宣传内容: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宣传标语。小康社会四大类指标解读。

  2、宣传方式:(1)在局机关门口街道上悬挂宣传横幅2条,在局机关门厅制作宣传戗牌进行宣传;

  (2)在全局开展“我为小康做什么?”大讨论;

  (3)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每人为小康社会做一件实事;

  (4)通过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和药械生产企业季度例会加强宣传;

  (5)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及消费警示。

  3、参与科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其他科室配合。

  (三)三季度宣传专题——小康带来的新变化

  1、宣传内容: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基本药物制度

  2、宣传方式:(1)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镇重点宣传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2)开展基本药物宣传周活动,制作基本药物宣传彩页;

  (3)开展送药下乡活动;

  (4)制作定期播放公益广告;

  (5)群发短信告示公众,远离邮寄假药、违法广告药械、流动售药及“伪药品”等。

  3、参与科室:由药品综管科具体负责,局其他科室配合。

  (四)四季度宣传专题——小康社会的认可

  1、宣传内容: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效、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成效、清理家庭小药箱

  2、宣传方式:(1)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开展一期宣传药品安全示范县节目;

  (2)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查询方法现场介绍;

  (3)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等药品监管成就展宣传活动;

  (4)分发“给社区居民一封信——关爱健康、关注药监”的公开信;

  (5)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

  3、参与科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局其他科室配合。

  三、注重宣传实效,保障药械安全

  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高人民卫生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各科室(所)要强化宣传效果,着力提高人民满意度、认可度,通过利用报纸、戗牌、电视电台等多种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食品药品监管取得的成就,人民卫生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展示食品药品监管新形象。要结合启动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维护农村药品市场秩序稳定。要加大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力度,加强公益宣传引导,指导公众正确合理使用药械,及时曝光违法假劣药械信息,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长阳地税实际,制定20xx年税收宣传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的税收宣传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打造宣传品牌,提升宣传成效,充分发挥税收宣传的思想引领、推动、精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为长阳地税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二、基本原则

  紧扣中心工作,突出税收主题;

  结合一局一品,彰显地方特色;

  注重部门形象,融入文明创建;

  发动全员参与,适度借用外力;

  坚持形式多样,内涵必须丰富。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税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

  四、具体安排

  (一)税收宣传月(4月)

  1、围绕全国第24个宣传月,与国税局联合,以县的名义举办表彰纳税人活动,表彰对象为:十名最佳纳税人、三名诚信纳税人,一名最具潜力纳税人。

  责任单位: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

  2、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选取三名具有代表性纳税人,进行深度报道:

  报道一:选取一名受表彰的最佳纳税人,以“税收,让我自豪”为主题进行深度报道,主要围绕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对税收的贡献,税收对企业的支持等内容进行报道。

  报道二:选取一名受表彰的诚信纳税人,以“税收,让我自尊”为主题进行深度报道,主要围绕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纳税的态度和行为,号召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等内容进行报道。

  报道三:选取一名受表彰的最具潜力纳税人,以“税收,让我自强”为主题进行深度报道,主要围绕纳税人对税收的.认识,纳税人的发展方向,如何支持税收等内容进行报道。

  责任单位: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

  3、以纳税服务规范标杆建设为内容,拍摄一部专题片,为4月标杆建设验收做好宣传形象准备,3月底以前完成拍摄。

  责任单位:办公室、税费服务局,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电视脚本创作:田先鸿、李江。

  (二)税收故事会

  与清风故事会品牌结合,开展税收宣传故事会联谊活动,活动形式为故事会与税收有奖知识问答穿插进行,每一场活动为20道有奖知识问答题和10个故事才艺节目(双方各5个)

  1、税收宣传进企业(9月):内容以税收为主;

  2、税收宣传进农村(10月):内容以税收基础知识为主。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

  有奖知识题准备:,故事统筹:。

  (三)税收宣传平台

  强化前台宣传,以办税服务厅为宣传窗口,借助自助办税系统、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导税台等宣传平台,公开办税流程,发放办税指南、一次性告知书等税收宣传资料,直接面向纳税人宣传。

  强化传统媒体宣传,充分借助长阳电视台及中国长阳网站等主流媒体,强化税收社会宣传。

  强化新兴媒体宣传,通过网络应用终端,以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进行推送宣传。

  强化系统内宣传,按规定要求向市局、省局报送相关信息,扩大长阳地税在系统内的美誉度。全年重点确保在《湖北地税简报》、《湖北地税》、《宜昌地税简报》、《三峡税务》、省市地税内网平台的上稿量。

  强化先进典型宣传。按照市局要求组织好“弘扬身边先进、争当‘四有’税官”主题实践活动,找准典型,挖掘事迹,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旗帜标杆作用。通过全县地税工作会议,组织先进工作者进行事迹宣讲。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规科、纳税服务局;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

  (四)税收摄影大赛

  与县摄协合作,组织“税收带来家乡美”为主题的摄影大赛。启动时间:4月,截稿时间:10月。

  责任单位: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

  (五)税收征文大赛

  与县作协合作,组织“清江长阳税收情”为主题的征文大赛。启动时间:4月,截稿时间:10月。

  责任单位: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

  (六)税收微电影

  与相关单位合作,坚持自我创作为主,适当借用外力,拍摄一部反映依法治税工作内容的微电影。

  责任单位: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电影脚本:吴开荣,导演:覃冬临、朱建国。拍摄:相关单位人员。

  (七)长阳地税专题片

  与电视台合作,拍摄一部反映长阳地税近三年文明创建工作的专题片,为文明创建工作营造浓厚氛围,10月以前完成拍摄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参与单位:各科室、直属单位,各分局。电视脚本准备:。

  五、工作要求

  税收宣传工作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事关全局和地税部门形象,必须举全局之力,切实抓好抓实。各科室、局必须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税收宣传工作的关系,做到本职工作与税收宣传两不误,按时按质完成县局分配的各项税收宣传任务。县局将加大税收宣传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凡因工作滞后影响税收宣传工作整体进度的,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宣传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级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各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内容,并从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部门职责落实、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考评标准。要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当地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交通运输、农业(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州)机关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业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及(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业(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省安办将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xx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

  各地要加强本次宣传活动的信息收集,重大活动及时沟通,及时总结上报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每周要向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相关动态信息。尤其注意收集整理重大事件、典型案例第一时间的视频资料(包括天网、道路监控、GPS系统、执法记录仪、手机、DV等设备拍摄的视频资料),无需编辑,只需配备简单的说明文字(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后果、报送单位、联系人电话等),最快时间上传至省道路交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方案请于20xx年1月10前报送省安办(省安全监管局),宣传工作总结请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省安办。省安办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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