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1.关于 ,它是对商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附加额征收的一种税,商品有增值的都要交,反之,没有增值的就不交。 2.通俗点讲就一件商品而言,有成本价与售价之分,售价肯定是比成本价高的,那么高出的这部分就是其增值额,就是以这部分为征收对象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是由消费者负担的。 综上所述,新的关于罕见病药品的,是国家关注民生和医疗的重要举措,未来对于罕见病患者而言将从中受益,同时有利于相关企业的发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