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诉讼要先报案吗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无需报案,可以直接向起诉,除此以外的其他刑事诉讼需要先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机关或者人民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是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为犯罪地的人民,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上级人民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专门人民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