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意思?

监视居住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意思?

来源:百家汽车网

关于监视居住的规定有: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一、监视居住一般是不是判刑啊

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是不属于判刑处罚的,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二、最新监视居住是否属于羁押

最新监视居住不属于羁押。

羁押是指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根据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监视居住期满后会收监吗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审前的措施。监视居住后可能还会判刑,判刑还会收监。监视居住是指机关、人民和人民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