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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二次起诉判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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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第二次提起诉讼是否一定会判决离婚,其实并不一定。不过,实践中,第二次离婚通常会判准予离婚,判决不准予离婚的可能性较小。

二、即使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但是还是要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准予离婚,并且出现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经调解无效后可能就判离。

三、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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