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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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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治安拘留的条件 治安管理处罚 法规定,对于 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权 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够刑事处罚 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机关对于违反了行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行政拘留是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我国的行政拘留,主要为治安拘留。由于它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法律对这一处罚的规定也是严格的,只有机关才能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无权实施。拘留地点为治安拘留所。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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