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一审规定了基层和中级的合议庭组成方式,包括三名审判员或三至七名审判员和陪审员共同审理案件。在评议时,如意见分歧,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刑诉法一审的规定是基层人民、中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中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拓展延伸
刑事诉讼法中一审审判程序的法定规则
刑事诉讼法中一审审判程序的法定规则是指在刑事案件的一审阶段,法律对审判程序所做的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审判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开庭审理、辩论、宣判等环节。在这个过程中,必须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一审审判程序的法定规则旨在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违反程序正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依法收集、审查、采信证据,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同时,一审审判程序的法定规则也规定了上诉和抗诉的程序,以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和抗诉权。总之,刑事诉讼法中一审审判程序的法定规则是确保刑事案件审判公正、合法进行的重要保障。
结语
刑诉法规定,一审案件应由三名审判员或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评议,如意见分歧,则按多数人意见决定。此外,基层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一审审判程序的法定规则旨在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公正、公平的审判。应依法收集、审查、采信证据,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明力。此外,上诉和抗诉的程序也得到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和抗诉权。刑事诉讼法中一审审判程序的法定规则是确保刑事案件审判公正、合法进行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中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