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什么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来源:百家汽车网

法律主观:

消防法规定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机关消防机构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条

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助;

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