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用,若用人单位为其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未依法购买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且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农民工受工伤如何维权
农民工受工伤,维权的方式:用人单位逾期未申请的情况下,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事故之日起的一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费用,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工伤赔偿谁出?
工伤赔偿费用,单位参加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保险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三、工伤单位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先自行垫付医疗,待医疗结束后再通过诉讼途径向对方维权。工伤赔偿,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