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士官退役费
1、基本复员费
2、安家补助费
3、回乡生产补助费
4、医药生活补助费
5、奖励工资
6、住房补贴和公积金
7、伤亡保险金
8、退役医疗保险金
二、义务兵退役费
1、退伍补助费
2、离队下月津贴
3、当月剩余伙食费和离队下月伙食费
4、离队差旅费
5、退役医疗保险金
法律依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第十二条 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