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关于盗窃罪司法解释中有关于累犯的规定吗,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关于盗窃罪司法解释中有关于累犯的规定吗,累犯是否可以判缓刑?

来源:百家汽车网

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您好,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关于盗窃罪司法解释中有关于累犯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 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