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后,经考察机关批准,是可以回老家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是不能擅自离开缓刑服刑地的,其如果要去外地的话,需要经过执行机关批准,如果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可能会被撤销缓刑。
缓刑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对于判缓刑的这些罪犯来讲,缓刑考验期间不是必须要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矫正机构的,一般都是选择罪犯经常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当事人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得离开当前居住的地点的话,不经批准不能随意外出的。
缓刑的法律后果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有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前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缓刑,对新犯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由上一罪和下一罪判处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规和有关部门缓刑监督管理规定,违反人民禁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