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冒名顶替超过二十年还追责嘛

冒名顶替超过二十年还追责嘛

来源:百家汽车网

冒名顶替罪的追诉期限是五年,冒名顶替超过二十年的,不再追诉。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

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