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怎么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
1、主体要件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
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3、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
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进行销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仿冒行为不同于假冒行为,仿冒者一般都有自身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或者其他标识,但是它们不具备经营被仿冒产品或服务的资格或者能力。为了达到销售或取得比较高的利润的目的,就尽可能模糊或隐蔽自身的真实标识,夸大突出被仿冒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以达到混淆的目的。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仿冒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且,随着经济生活和生产技术的发展,仿冒行为也在不断变化。根据各国立法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具体规定,仿冒行为的表现形式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
(1)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即仿冒他人合法外部标识行为是指不经任何授权,擅自使用其他经营者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2)不正当使用他人合法外部标识的行为;
(3)不正当使用他人未经注册登记的外部标识,导致市场混淆的行为
(4)仿冒他人产品的质量标志和产地,引人误解的行为。
法律依据:
《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