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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纠纷案件举证须知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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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确权的证明:

1、确认房产,应提供土地房产登记证、房屋买受、继承、析产、受赠等证明。

2、建房申请、有关部门批准文件等证据。

3、确认房产共有,应提供共同投资建造、翻建、继承、受赠,共同投资购买的证据。

二、房屋分析的证明:

1、房屋产权证明以及共有财产形成(共同投资建造、购买、继承、受赠等)的证据。

2、对所主张分析的房产使用、管理、收益的情况及证据、房产买卖的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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