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反担保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反担保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来源:百家汽车网

反担保的成立要件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让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适用于反担保的原则、方法、标的物和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