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汽车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有哪些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有哪些

来源:百家汽车网

一、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有哪些

1、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

(1)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2)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或者上一级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有哪些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6、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7、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