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流程图 单位按规定填报《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 表》,提出明确意见 1、申报条件:男满60周岁,女干部(工人)满55(50)周岁;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工致残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满15年 2、申报材料:退休、退职审批表、人事档案 章 主管部门审核盖 材料不全 报保险福利股 不符合条件 退回材料 说明原因 补齐材料登记材料齐全 材料不合格 报保险福利股负经修改补报后不合格 修正、补报责审查材料提出材料 意见 报社保部门审核盖章 合格 报主管审核 报局务会研究审批 准予办理 不准予办理
实施依据:国发[1978]104号;冀劳[1998]47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5500383
1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流程图
单位按规定填报《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方案》,提出明确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材料不全、不合格 保险福利股负责审查材要求修正、补报材 料,提出意见 料 报社保经办机构审 通知单位 核发放
1、申报条件:已经离退休人员2、申报材料:根据调整待遇文件规定提供
实施依据:上级下发的调整文件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5500383
2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亡认定
流程图
机关、事业 企业
机关事业单位、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单位和现场直接见证人出具证明,单位提出因公(工)伤残、死亡定性处理意见,按规定填报因公(工)致残、死亡《审批表》 企业、本人或家属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出具 医院诊断证明和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下保险福利 书面一材料不全 不股 不属受理范围 受次性告审查 主 管部门审核盖章 知申请通 人补正书材料 保险福利股 60 日 一般事故报主管审批 符合受理条件 调查核实 达予理知,说明原因 局务会研究 审批 保险福利股办理 送达 工伤、亡认定 重特大事故报 审批 归档 报市工伤鉴定委员会
实施依据:冀人发字[1996]22号;第375号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5500383
3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更改参加工作时间与接续
工龄流程图
本人申请、说明情况 单位领导审核人事档案后,研究提出意见,写出正式文字报告,填写《接续 ,领导签字后盖章 工龄审批表》 主管部门人事处对照人事档案和相关研究后,形成文字意见, 并在《接续工龄审批表》上签字盖章 保险福利股初审,提出意见 材料不全 修正、补齐材料 主管审核、签字 局务会研究审批 保险福利股 办理
实施依据:(80)教计字120号、267号、279号;(81)劳险字4号;劳人险局[82]2号;劳人险函[82]32号等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5500383
4
提供材料:要求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和接续工龄职工档案
机关、企事业单位离休老干部护理费审批流程图
(1) 年满70岁离休干部 (2)、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 享受51元/月或100元/月 干部提高护理费标准 的护理费
单位按规定填报本人或家属申请,出具县中医院诊 《离休老干部护附带老干部《离断证明 理费审批表》,提 出意见 休证》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单位调查核审情况,写出文字报告,填 写《提高护理费标准审批表》,领导签 字盖章 保险福利股负责审查、批准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材料不全、不合格 修正、补齐材料
实施依据:冀办字[2002]21号;冀劳社办[2002]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5500383
5
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老同志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和一次性遗属救济费审批流程图
遗属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遗属身份证、户口本、死者火花单、单位出具死亡证明及遗属关系 单位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填报《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或《遗 属抚恤、救济待遇审批表》 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不全、不合格 修正、补齐材料 保险福利股负责审核 非财政人员 财政人员 退休人员 单位负责发放 社保经办机构发放
财政局负责发放
实施依据:冀劳社办[2001]163号;冀劳社[2004]5号;冀人发[2000]5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5500383
6
就地务农原下乡知青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审批
流程图
持就地务农协议本人提出申请 办理条件 书、身份证、户口 本、两张彩色照片
材料不全、不合格 报保险福利股核实,填写《就地 修正、补齐 务农和农转非后一直未就业的 下乡知青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审 批表》
养老保险所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待到达退休年龄,经养老保险所审核缴费后由保险福利股初审 报主管审核 报局务会研究审批
通知申请人
社保经办机构发放退休费
实施依据:冀劳社[2002]80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电话:5500383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