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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财产归属权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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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段内容讲述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前提是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且不存在胁迫或欺诈等情况。如果双方在签字或按手印确认该协议,并且离婚协议书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那么该协议将被视为有效。简而言之,该段内容阐述离婚协议的生效条件。

法律分析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前提是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且不存在胁迫或欺诈等情况。如果双方在签字或按手印确认该协议,并且离婚协议书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那么该协议将被视为有效。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该协议是否有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后,离婚后该协议仍然有效,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其所有。但是,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放弃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不明确的,则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明确约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问题,以避免后续纠纷。

结语

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前提是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且不存在胁迫或欺诈等情况。如果双方在签字或按手印确认该协议,并且离婚协议书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备案登记,那么该协议将被视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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