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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三级康复疗法对脑梗死患者上肢功能与运动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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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三级康复疗法对脑梗死患者上肢功能与运动能力的影响

饶高峰;付庆林;张文福;宋社更;陈志瑞

【摘 要】目的 探讨规范三级康复疗法对脑梗死患者上肢功能与运动能力的影响.方法 选取2014年3月~2015年3月在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脑梗死患者120例,分为规范三级康复治疗组(观察组)和常规康复治疗组(对照组),每组各60例.对照组采用常规的康复治疗,观察组采用规范的三级康复治疗并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进行康复治疗.治疗1、3、6个月后,采用Wolf运动功能试验(WMFT)、简式Fugl-Meyer评分对两组肢体功能进行评价;采用MAS评分测评患者受累部位的肌张力情况.结果 治疗1、3、6个月后观察组MAS 3级及以上患者所占比例均低于对照组,WMFT评分及Fugl-Meyer运动评分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规范三级康复治疗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能能够很好地改善脑梗死患者上肢功能和运动能力. 【期刊名称】《中国医药导报》 【年(卷),期】2015(012)034 【总页数】3页(P68-70)

【关键词】三级康复疗法;强制性运动疗法;脑梗死;上肢功能;运动能力 【作 者】饶高峰;付庆林;张文福;宋社更;陈志瑞

【作者单位】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中心,浙江温岭 317500;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中心,浙江温岭 317500;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中心,浙江温岭 317500;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中心,浙江温岭 317500;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复中心,浙江温岭 3175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R473.6

脑梗死是中老年群体常见的脑血管疾病之一,是脑卒中的一种,对患者的肢体活动能力产生很大的影响,特别是上肢的功能和运动能力,严重者甚至可能导致永久性伤残或死亡[1]。目前针对脑梗死治疗后上肢功能和运动障碍的患者采用的康复治疗大多是以常规治疗为主,即简单的运动和恢复训练[2]。常规的康复治疗并未取得令患者满意的效果,患者仍饱受肢体活动困难、生活难以自理的折磨[3]。本研究针对规范的三级康复治疗并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来治疗患者脑梗死治疗后上肢活动困难、运动能力不足的情况,取得了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4年3月~2015年3月在浙江省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以下简称“我院”)接受康复治疗的脑梗死治疗后有上肢运动功能障碍或运动能力受限的患者120例,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60例。其中观察组男 41 例,女 19 例,平均年龄(52.0±7.9)岁,平均病程(55.0±7.5)d;对照组男 38 例,女 22 例,平均年龄(53.0±8.2)岁,平均病程(53.0±6.0)d,两组性别、年龄、病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根据国内通用的脑电图诊断标准[4]确诊为脑梗死者;由于脑梗死导致上肢功能和运动能力障碍者;病情稳定2周以上者;未出现其他严重并发症且意识清醒者;对三级康复疗法和常规康复疗法有具体的认知并自愿接受本研究者。排除标准:心、肾、肺功能严重衰竭者;意识不清和无意识者;重大精神疾病者;先天或后天原因导致上肢严重伤残不宜接受本研究者。

1.2 治疗方法

观察组采用常规治疗方法即简单的运动和恢复训练,出院后定期随访。观察组采用规范的三级康复疗法结合强制运动疗法[5],具体如下:第一级规范康复治疗 (在我院神经内科病房及早期康复病房进行,为期1个月),指定康复负责人,规定患肢训练动作,如患者健肢活动,使用患肢协助翻身,患肢训练(上肢伸缩、摆动,旋转手腕,张开和收握手指等),3 h/次、2次/d、5 d/周。第二级规范康复治疗(在我院康复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同样指定康复负责人,对患者进行健侧上肢及手的使用,做患肢弯曲动作,令患肢拾拣重物等,3 h/次、2次/d、5 d/周。第三级规范康复治疗(患者出院后在家进行,为期3个月),医院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专门的强制康复疗法宣传和教育,规定在家治疗期间的训练内容如健侧肢体,同时训练患者使用患肢洗脸、用勺子吃饭、脱穿衣服、上厕所等,并定期对患者病情好转情况进行随访。 1.3 测评指标

分别对两组的患者治疗1、3、6个月后的病情好转情况进行测评。具体测评方法:①Wolf运动功能试验(WMFT)[6]:WMFT测评共计 15项,每项满分 5分,观察两组患者评分情况,得分越高说明恢复越好。②Fugl-Meyer运动评分[7]:观察患者上肢活动能力评分,Fugl-Meyer评分上肢部分共66分,得分越低说明患者上肢运动障碍越严重,得分越高患者上肢功能恢复越好。③MAS测评[8]:评价患者受累部位的肌张力情况,即患肢的运动能力,随着分级的增高,肌张力也增高,运动能力受限越严重,MAS评分测评共6个等级,0~2级为患者运动能力较好,3级及以上则表明患者肌张力严重增加。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6.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数据用均数±标准差()表示,两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各治疗阶段治疗结束后的Wolf运动功能试验

对两组患者治疗1、3、6个月后的运动功能试验进行评分,发现观察组患者每一阶段治疗后的得分均有升高,且均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 1。

表1 两组患者不同阶段的WMFT评分情况(分,)组别 1个月后 3个月后 6个月后观察组(n=60)对照组(n=60)t值P值23.25±8.33 18.73±9.05 2.165 0.036 31.09±9.11 24.33±8.72 2.229 0.028 35.32±12.56 28.21±9.08 2.346 0.023

2.2 两组患者各治疗阶段治疗结束后的Fugl-Meyer评分情况

对两组患者不同治疗阶段结束后进行Fugl-Meyer评分,发现观察组每一个阶段治疗后的得分均有升高,且均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2。

表2 两组患者不同阶段的Fugl-Meyer评分情况(分,)组别 1个月后 3个月后 6个月后观察组(n=60)对照组(n=60)t值P值24.31±3.56 19.±4.15 2.190 0.031 39.52±4.47 23.18±4.55 2.415 0.019 47.66±6.34 34.25±6.06 2.521 0.012

2.3 两组患者各治疗阶段治疗结束后MAS程度评定情况

对两组患者进行MAS评定,观察组在每一个阶段治疗结束后,MAS 3级及以上患者所占的比例均小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不同治疗阶段MAS 3级及以上患者所占比例情况[n(%)]组别 1个月后 3个月后 6个月后观察组(n=60)对照组(n=60)χ2值P值48(80.0)52(86.7)3.905 0.048 35(58.3)48(80.0)4.569 0.036 20(33.3)37

(61.7)5.119 0.022 3 讨论

脑梗死作为一种中老年群众越来越频发的脑血管疾病,大多患者治疗后会出现肢体功能缺陷和运动能力的损失,特别是上肢功能的缺失[9]。有研究表明,在中国脑梗死患者中约有75%以上伴有上肢功能不全、生活难以自理的情况[10]。而传统的康复治疗只是循环地完成单一的动作,虽然对患者肢体功能起到一定的恢复作用,但其效果不甚理想。本研究侧重于对患者进行规范的三级康复治疗并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对脑梗死治疗后肢体特别是上肢功能障碍的患者进行治疗,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

三级康复疗法和强制性运动疗法自问世以来已经让西方国家许多中老年患者受益,有研究表明,美国有75%以上的脑卒患者使用三级康复治疗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并且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11]。目前中国的康复界正在大力推广三级康复治疗法和强制性运动疗法,但是仍处于探索的阶段。三级康复治疗分为3个阶段:一级康复治疗(一般是脑梗死患者复苏2周以后在医院内进行,为期1个月);二级康复治疗(一般是脑卒患者在一级治疗后的2~3个月,在专门的康复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为期2个月);三级康复治疗亦有称社区康复治疗[12](患者在家或是社区进行自我恢复和按医嘱进行康复训练,为期3个月)。有很多学者的研究结果都表明,三级康复疗法对脑梗死患者治疗后肢体功能特别是上肢功能的恢复效果明显[13-14]。强制性运动疗法旨在患者的健侧肢体的活动,最大限度地使用患者的患肢并应用在日常的生活中[15-18]。此疗法是目前康复界应用最多也最受欢迎的康复疗法之一。本研究对患者采用规范的三级康复治疗并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研究结果显示,在3个阶段观察组的各项评价指标都优于常规康复治疗小组,且差异比较明显,可见三级规范康复治疗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治疗脑梗死患者复苏后上肢功能和运动能力的缺失是有明显的效果的。但是,也有学者提及强制运

动疗法难以顺利推广和普及,因为患肢的强制康复训练存在着患者年龄大,肢体功能障碍严重,训练过程中患者需忍受巨大疼痛这一问题,从而导致患者及其家属的依从性较差,强制康复训练不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19-20]。

综上所述,规范的三级康复疗法结合强制性运动疗法对脑梗死患者上肢功能与运动能力的治疗和恢复都有较好的效果。但是本研究所选取病例数较少,可能存在研究的狭窄性和片面性,以后还需要结合大量的病例样本去分析判断此疗法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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