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顶岗实习主要是指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用人单位的生产服务一线参加的顶岗实践。为加强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确保顶岗实习各项任务的完成,提高实习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顶岗实习实行学院和部(系)两级管理。在学生归到系部前日常管理工作暂由学生处负责,学院成立由教务处、实训处、学生处和招生就业处组成的领导小组,由一名主管院长任组长主抓。负责全院顶岗实习工作的宏观指导、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各系部负责成立由系部负责人、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组成的顶岗实习指导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以及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考核。
第三条 顶岗实习由学院、学生与企业三方共同参与,经三方共同努力,达到共赢。三方应加强协调,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第四条 顶岗实习采取学院安排、双向选择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顶岗实习前,学生、学院和实习单位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协议应符合劳动法律法规。实习协议内容包括各方的权利、义务、实习期限、实习岗位、业务培训、实习期间的待遇、工作时间及劳动安全卫生等条件。
第五条 学院与实习单位共同负责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各系部与实习单位均应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工作。学院与实习单位应加强联系,学院实习指导教师要定期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第六条 强化顶岗实习教学环节的过程管理。各系部根据职业岗位能力的要求,依据行业标准,制订实习实训教学标准,确定实习内容和实施办法以及考试考核办法。聘请企业、行业人员参与顶岗实习教学环节有关文件的修订,与企事业共同制订实习环节的考核和质量监控办法;将实习单位评价与学院考核相结合,促进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生产组织与管理能力的提高。
第七条 提升顶岗实习的现代化管理手段。针对“小批量、个性化、不同类别”的顶岗实习的特点,学院采用柔性化、人性化的教学管理办法。
第八条 实习单位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对口的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的专业岗位。实习结束后,实习单位应对实习学生做出书面鉴定,填写《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就业)实习考核表》(见附表1),作为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的依据。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九条 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岗实习的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实习的规划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实习工作的检查监督与评价等。
(三)协调各系部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处理各种重大问题。
第十条 以系部为单位,成立顶岗实习工作组,成员由企业相关人员、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在学生顶岗实习前,对学生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学生明确实习目的、任务、方法和考核要求。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创新精神、艰苦奋斗精神教育以及法制观念、安全知识、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二)根据专业实践教学计划,对顶岗实习教学的要求,组织制订实习课程标准和学生实习计划,并在实习前发给学生。
(三)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确定指导教师、对学生分组及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四)学院负责安排实习经费。保证实习经费、实习指导教师课时费等相关费用的使用。
(五)对实习的日常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六)组织实习的考核,具订实习成绩的评定标准。
(七)组织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实习材料的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 辅导员职责为:
(一)负责学生实习前有关实习管理制度和安全方面的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指导学生临时党团组织活动。
(三)督促学生认真履行日常行为规范、负责督促做好实习期间的考勤和记载。
(四)与学生保持联系、及时反映学生实习期间的表现情况,配合学院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方法。
(五)针对顶岗实习学生特点,指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业余活动。
(六)协助学院做好对顶岗实习期间违纪学生的处理。
(七)负责做好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综合表现考核。
第十二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对顶岗实习学生,实行学院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聘请实习指导教师相结合指导的方式进行。指导教师既是实践训练的指导者,又是实习的组织者。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顶岗(就业)实习教学任务。
(一)学院指导教师遵循“学生顶岗实习,教师顶岗培养”的原则,安排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在条件许可情况下,要安排学院指导教师以双重身份参加顶岗实习工作,既是学生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又参与企业实践锻炼。
(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
(三)实习指导教师要积极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工作,全面负责实习期间和实习结束后的教学工作。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定期检查实习进度,反馈实习意见,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在学生实习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总结报告,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和水平。
(四)实习教学任务完成后,学院指导教师要认真听取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的意见,做好实习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第四章 顶岗实习生的职责及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 凡参加顶岗(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填写《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就业)实习登记表》(见附表2),主动与学院指导教师保持联系,保持信息畅通。学生顶岗(就业)实习中,若能落实工作,要签订相应的《就业协议书》,并按学院规定完成相关课程的考核。
第十四条 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须填写《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就业)实习申请表》(见附表3),提交由实习单位开具的同意接收实习的书面证明后,经批准,方可进入企业实习。
第十五条 顶岗实习是学院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综合性最强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所有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要求,按时参加顶岗(毕业)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实践教学成绩。顶岗实习的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一名学生,又是单位的一名准员工,因此,顶岗实习的学生应做到:
(一)办理必要的顶岗(就业)实习手续,认真学习顶岗实习的有关管理规定,端正实习态度,明确实习目的,强化职业道德意识,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实习生和文明员工。
(二)服从领导,听从分配,自觉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作息,不迟到,不误工,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学校声誉的事情,维护正常的实习秩序。
(三)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工作任务和岗位特点,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和谦虚好学的精神,培养工作能力,刻苦锻炼和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按时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四)认真做好实习现场工作记录,为撰写实习报告积累资料,完成顶岗实习报告。实习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内容、实习指导老师。
2.顶岗实习方案完成情况、实习岗位的基本业务流程与工作要求、岗位所需知识技能与自身适应情况,对实习的感受、收获,以及实习过程中本人在职业素质和岗位综合能力方面的提高情况,对所在岗位问题分析、建议等。
(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考勤要求,考勤与顶岗(就业)实习考核挂钩。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征得实习单位的批准,并及时向学校指导教师报告。
第十六条 实习期间,若用人单位同意聘用,实习学生一般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毕业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第十七条 学生在实习期内,无特殊原因,应服从就业单位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有特殊原因者,须征得学校指导教师和原实习单位同意后,方可安排第二次顶岗(就业)实习。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的学生,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期间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负责。
第十 学生实习期间遇到问题或发生重大事件,由实习小组长(或本人)及时与指导老师和辅导员联系,由部、系与实习单位协商解决。实习学生不得直接与实习单位发生冲突,若无理取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给予处分。
第十九条 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被实习单位终止实习或造成恶劣影响者,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无故不按时提交实习报告及其他实习材料者,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五章 实习安排
第二十条 各专业可根据本专业特点,决定采取顶岗(就业)实习的方式,并报实训处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各部、系根据专业特色,依托校外实习基地,积极了解与搜集有关行业企业的用人信息,加强对外联系,按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各部、系也可根据专业所面向行业企业的特点,根据行业企业的需求,灵活变动教学进程,安排学生顶岗(就业)实习。并通过实训处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但实习计划须报院批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对于教学计划内安排的实习,学生可自行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单位,以加强实习(就业)的针对性;在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实习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内容。
第六章 成绩考核
第二十四条 成绩考核评定
考核内容包括两部分: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60%;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40%。
(一)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就业)实习,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工种进行。
(二)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院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工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学生要认真写出顶岗实习报告,学校指导老师要对学生顶岗实习报告进行批改、检查,写出评语并给出评价等级。
第二十五条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成绩设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和不及格(<60分)五个等级。对顶岗实习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系部和企业共同签字填写附表4。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实训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就业)实习考核表
系部: 专业、班级:
| 姓名 | | 性别 | |
| 实习单位 | | 实习地点 | |
| 实习岗位 | | 实习内容 | |
| 指导教师 | |
| 实习总结: |
| 企业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吃苦耐劳、技能水平、工作能力等)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企业考核结果(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
| 系部考核结果(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校内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 综合评价(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专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表2: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就业)实习登记表
系部: 年 月 日
姓
| 名 | 班级专业 | 顶岗实习单位 | 学生联系方式 | 家庭联系电话 | 指导教师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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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学生顶岗(就业)实习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
| 名 | | 性别 | | 专业班级 | |
| 学 号 | | 身份证号 | | 实习 类型 | 自主□ 院系安排□ |
| 联系 电话 | | 家庭电话 | |
| 实 习 单 位 信 息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邮 编 | |
| 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 |
| 实习 内容 | |
实习单位意见: 主管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签字 年 月 日 |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1.所有申请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参加顶岗(就业)实习的学生必须办好相关手续后方可离校。2.各项手续办完后,此表上交给各院系顶岗实习工作组存档
附表4: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届学生顶岗(就业)实习成绩汇总表
院系(盖章): 专业、班级: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以班级为单位填写;2.一式两份,系部自存一份,报教务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