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夜间值班工作,保证夜间值班工作正常开展和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针对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二、值班时间及人员安排
1、夜间值班时间:当日17:00—次日8:00
2、值班人员由公司全体干部及维修组、热线组人员按值班表轮值。
三、相关部门及值班人员职责
(一)调度组
1、负责本规定的修改、完善;
2、负责制定当月值班表并按时下发;
3、负责督导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值班;
4、负责对值班情况、值班记录进行检查;
5、负责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6、发现有空岗现象,应及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安排人员暂替。
7、负责保管、更换公司《夜间值班记录本》。
(二)热线组
1、负责对下班后热线接听,并做好记录;
2、负责将近期发生的特殊事项(如:区域停气暂未恢复、抢修抢险等)通知当日值班人员;
3、对于受理的重大或者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调度值班人员,同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三)值班人员
1、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不得空岗,到岗后要检查值班电话是否畅通,检查维修员具、备件是否齐备;
2、值班人员不得缺岗,如需换班,需经分管部门领导同意后在值班表人员范围内调整,并将换班情况通知调度组、热线组;
3、值班期间遇重大事故(如起火、爆炸、人员伤害等),调度值班人员立即启动相对
登记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值班人员,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受理用户咨询,应详细、准确为用户解答,对于无法立即为用户解决的要做好记录,次日上班后转交相关部门;
四、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应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2、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
3、严禁值班前、值班期间饮酒;
4、值班期间严禁各类娱乐活动;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保持值班电话畅通;
6、夜间值班时间禁止任何非本单位职工出入值班场所,不得私自留非值班人员在值班场所过夜。
7、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否则按空岗处理。
8、严格依照相关值班、交管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附则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