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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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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由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监督,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临床科室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处方点评小组每个月组织对临床科室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重点为化疗科,外科、妇科及类切口手术的病例点评结果上报医院。

3医院根据有关规定,将处方点评结果给予奖罚和公示,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3名医师,提出表扬并在全院公示和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遵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医院今年将加大抗菌药物处方查处力度,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依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其特殊使用级和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处方权后,仍2次以上超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其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

附件1

卫生部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合理范围

1、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40DDD以下。静滴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4、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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