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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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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危新生儿转诊工作制度

1、科室设专人接听电话,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并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及时记录转诊医院、地址、患儿病情,不得推诿病人。

2、接转诊电话后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安排转诊医生、护士、司机,在30分钟内准备工作并出车。

3、转诊医生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的医生承担。

4、转诊护士由具有NICU工作经验能配合医生做好护理及有关的技术操作。

5、转诊人员实行24小时工作制度。

6、转诊结束后,及时补齐转运车内所耗物资,定期检查,以备所需。

7、转运途中保持通讯联络,以便医院做好准备。

8、科内定期对参与转诊医生、护士培训。

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

1、出生窒息复苏后需进一步监护治疗者及产伤、颅内出血、HIE

2、早产儿;出生体重<2000g,胎龄<34周,早产儿生活能力低下,喂养不耐受,惊厥、呼吸困难、呼吸暂停。

3、呼吸窘迫经处理未见好转又无机械通气条件。

4、循环不良,血压低,少尿及严重贫血。

5、外科疾患需手术及高静脉营养。

6、严重感染,严重酸中毒、电解质紊乱。

7、糖尿病母亲新生儿,严重妊高征母亲新生儿及宫内发育迟缓。

8、出血性疾病,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溶血病,没有条件诊断、治疗和换血。

9、情况不好,有原因不明,诊断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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